忻州市民政局关于“5.20”婚姻登记预约办理的公告
(相关资料图)
为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,满足部分新人在5.20办理结婚登记需求,切实践行“民政为民、民政爱民”工作理念,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将在5月20日(星期六)开展结婚登记业务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服务内容
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在5月20日开展结婚登记业务,只办理结婚登记,不办理离婚登记,登记时间按正常工作日作息时间执行。
二、预约方式
5月20日当天只办理预约登记业务,即日起至5月18日可通过现场预约或电话预约“5.20”当日结婚登记。
忻州市婚姻登记机关一览表
三、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
(一)申请条件
1.婚姻登记当事人至少一方为忻州市户籍;
2.双方自愿结婚且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;
3.男方年满22周岁,女方年满20周岁,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4.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;
5.当事人均无配偶(未婚、离婚、丧偶);
6.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。
(二)所需材料
1.初婚:双方有效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(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注明未婚或显示空白);
2.再婚:双方有效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离婚材料原件(离婚证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原件及生效证明);丧偶后再婚的户口簿婚姻状况注明:丧偶。
3.军人结婚登记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、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《军人婚姻登记证明》及军人证件(士官证、士兵证、文职干部证等);
4.三张两寸红底免冠近期合照。
温馨提示:
5月20日当天为非法定工作日,婚姻登记机关仅受理结婚登记业务,其他婚姻登记业务不予办理,请当事人谨慎选择,注意防范潜在法律风险。
美好的婚姻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呵护、用心经营,只要相知相爱相守,每一天都是好日子!请理性选择登记日期,避免人员聚集!
共倡婚事新办、喜事简办,摒弃天价彩礼,反对铺张浪费,以实际行动共树文明新风。
未尽事宜,请婚姻登记当事人及时电话联系各婚姻登记中心。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!
忻州市民政局
2023年5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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